LSD是什麼?字面解釋就是LONG SLOW DISTANCE的訓練方法,以慢速完成比較長距離的練習方法,慢速的速度大概就是EASY-PACE或更加慢的速度,雖然很多跑步餐單都有強調LSD練習的重要性,不過我之前只覺得LSD在新手練習或是復原練習階段比較有效果,到後來繼續以LSD作為練習就顯得有點意義不明而剔出練習項目。前天突然一次的LSD好像有新的體會[通常練習到了頸瓶的時候都會把各種各樣奇怪的東西都搬出來重頭試一次],這次LSD的速度減到很慢,真的非常慢12:45pace,就是一公里跑12:45,具體概念上來說就是比起老伯伯走路還要慢,不過這次的慢跟以前是不一樣的。1)對比之前LSD 8:00-9:00 PACE,這次的速度是絕對值的慢。2)步頻維持160左右。我們可以想像一下,如果不是走一步停一步的話,要想維持在這種速度前進其實也是不容易做到的,而且1公里下來很喘氣,也很累人。
首先需要理解的是,跑跟走是兩種不同運動模式的概念,詳細論述可以參考《走路、跑步大不同》那一篇,我們通常練LSD是透過碎碎步來達到速度降低目的,碎碎步其實是類似走的運動模式,逆鐘擺跨步前進模式,如果想要保持在12:45PACE前進,必需要有支撐腳著地後稍作延遲或是非常高的步頻(推測步頻大於200下以上)。可是,當身體進入跑的模式的話,就可以利用MASS SPRING MECHANICS模式被動前進,而不必拖腳步或是產生非常高的步頻。我猜測以這種慢跑模式來進行2個小時以上的運動的話,也許能產生LSD訓練的不同意義,實際效果待以後再跟進,當然,速度不用去到極端的12:45。
經過這次練習,漸漸對跑這個概念有更多的體會。我覺得以前的跑步應該算是跑走的形態,我想大多數市民跑者也類似,沒有辦法習得意義上的跑形態的話,長距離移動所耗費的能量只能維持在相對高的水平,以42.195公里為例,跑走形態再純熟,最快的時間就是3小時上下,或者會有資質較好的人會衝出這個門檻一點也說不定。
目前需要面對的問題是:
1)捨棄之前的成果,開始新的練習或是大幅修正後的跑姿,現在掉落10公里都跑不完的程度。
2)腳指頭長水泡。